馨海生物公参说明
仙居馨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200 吨辛伐酰基酶、200 吨ADH 羟基还原酶、
10 吨NADPH+辅酶、5 吨烟酰胺单核苷酸转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仙居馨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二 O 二四 年 五 月
仙居馨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海生物)成立于 2022 年,系浙江省仙居 县阳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仙居经济开发区现 代医药化工园区,注册地址与阳光生物一致。阳光生物已将公司现有的厂区转交给馨海 生物经营(已完成了产权变更手续),所拥有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也转由其使用。
馨海生物结合当下行业内药物手性合成技术正广泛推行的热点,引进手性合成技术 中的关键环节——生物酶催化剂生产技术,促成本次项目的实施。
馨海生物拟投资 1506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 200 吨辛伐酰基酶、200 吨 ADH 羟基还原酶、10 吨 NADPH+辅酶、5 吨烟酰胺单核苷酸转化项目”(项目代码:2312- 331024-07-02-283185)。项目将在现有车间厂房内新建生产线, 购置种子罐、发酵罐、蝶 式离心机、均质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发酵、膜过滤、均质、离心等工艺,形成年产 200 吨辛伐酰基酶、200 吨 ADH 羟基还原酶、10 吨 NADPH+辅酶的能力。项目立项文件中 提及的“年产 5 吨烟酰胺单核苷酸转化项目”由于市场需求不足,馨海生物决定不予实 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前言中要求,公众参与 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 人民政府令 第 364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明确我公 司为公众参与的实施主体。
我公司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 364 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 (浙环发【2018】10 号)等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在浙江政务网、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村 (居)民委员会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同步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 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提交的意见。
2.1 公示信息内容
公示信息内容见附件。
2.2.1 网络公示
我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起在公司网站上贴出本次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 11 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网页地址为 http://www.xjxhsynbio.com/newsinfo/6920301.html ,相关内容截屏 见附图。
2.2.2 张贴公示
我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断桥上宅村、断桥下宅村、项 斯村、上林村、杨府村、大路村、虎坦村、下张村、后冯村、湖其园村、张店村、东溪 村、东盛村和玉泉村张贴了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告内容见附件,公示现场图片 见附图。
2.2.3 其他公示方式
我单位未对本项目进行其他方式的公示。
公示设定的意见反馈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示期间 内,我公司及其环评机构均未接到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的意见。
在网站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我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因此我公司未进行深度公参(如召开 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
4.1 收到公众意见的情况概述
在我公司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我公司、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无。
无。
无。
5.1 公众参与相关资料存档备查情况
此次公众参与工作由我公司进行,所获得相关资料全部由我公司存档,环评单位备 份,以备今后审查。
无。
具体内容见附件。
(2)断桥上宅村
(3)项斯村
(4)上林村
(5)杨府村
(6)大路村
(7)虎坦村
(8)下张村
(9)后冯村
(10)湖其园村
(11)张店村
(12)东溪村
(13)东盛村
(14)玉泉村